榆林市“校招共用”引才用才政策宣介活动在榆林秦创原(西安)主中心举办

时间:2024-05-25 19:03:55 来源:榆林市委组织部 阅读数:

5月24日,榆林市“校招共用”引才用才政策宣介活动在榆林秦创原(西安)主中心举办。活动邀请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西安石油大学等省内15所高校相关负责人,榆林市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有关部门、市属产业园区以及重点企业代表等100余人参加。

在宣介活动上,榆林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了榆林市“校招共用5+X”引才用才政策情况。榆林市科技局、榆林高新区、榆林中科洁净能源创新研究院、榆能集团有关负责人分别作主题推介。会后全体与会人员前往秦创原人才大市场、秦创原创新平台总窗口参观调研。

近年来,榆林经济发展迅速,区位竞争优势明显,现代煤化工、新能源装备制造等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构建,高能级科创平台不断优化升级,创业环境和引才用才政策优厚利好。每年投入近1亿元人才工作专项经费,统筹实施“驼城之光”人才计划,推出10个重点人才项目,形成具有榆林特质的引才聚才“政策包”。

榆林市“校招共用5+X”引才用才政策,重点支持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企业面向全国“双一流”高校和省内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柔性引进优秀人才,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研究方向符合国家重大战略和榆林市高质量发展需要。“校招共用”人才申报推荐评审工作连续实施3年,计划每年支持100人左右。

薪酬待遇方面,引进人才薪酬由高校、用人单位、引进人才协商确定,原则不低于用人单位人均工资。每年薪酬补贴总额最高每人30万元。

生活保障方面,从签订合作协议当月起,给予引进人才每月3000元生活补贴。用人单位提供免费住房、每月报销探亲往返交通费用1次,每年组织健康体检1次、购买人身保险1份。

科研激励方面,优先推荐引进人才申报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科研项目和奖项。入选后,市财政按照1:1比例配套给予生活补助和科研资助。对在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年度累计收入100万元以上的人才,市财政一次性给予20万元创新奖励。鼓励引进人才“揭榜挂帅”,所得奖励或支持经费不计入合同中规定的薪酬总额。

荐才奖励方面,高校通过“校招共用”为榆林引才5人以上(含5人),给予荐才奖每人5万元,每年合计最高100万元。各县(市、区)、市属产业园区组织辖区用人单位“校招共用”引才用才成效明显的,全市人才工作考核直接评为优秀等次,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给予加分奖励。

留榆支持方面,支持期满后,鼓励引进人才留榆工作,与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50万元安家补贴,分5年等额发放。在榆领办创办企业的,由项目所在地政府提供租赁办公、研发和生产用房等支持,3年租赁补贴最高100万元,并统筹做好众创空间、孵化器、金融贷款等全生态产业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