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立足全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际,在农村基层党组织中开展“基层党建红旗村”“产业发展红旗村”“乡风文明红旗村”“美丽村庄红旗村”为主要内容的“四面红旗村”争创活动,建强基层战斗堡垒,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细化标准促创建。制定《关于争创“四面红旗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细化创建标准。“基层党建红旗村”突出组织建设好、人才队伍好、制度落实好和工作成效好四个方面,培树基层党组织先进典范,做到学有榜样、追有目标、赶有方向;“产业发展红旗村”围绕主导产业突出、产业化程度高、服务保障到位和增收效果明显四个方面,引导村级党组织不断在发展产业、延链补链、稳定群众增收上下功夫,激发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乡风文明红旗村”紧扣阵地建设好、移风易俗好、文明实践好和基层治理好四个方面,旨在革除陈规陋习,遏制不良习气,进一步培树文明新风;“美丽村庄红旗村”聚焦规划布局好、人居环境好、绿化美化好和长效机制好四个方面,力促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乡村建设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明显好转。
规范程序促争先。“四面红旗村”争创评选工作,按照“支部自愿申报、镇级分类推荐、联合评审评选、会议研究审定、评选结果公示”的程序进行,每年组织评选一次。在村党组织自愿申报的基础上,镇党委择优推荐。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分别牵头成立评审小组,按照“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原则,对推荐的“红旗村”进行评估验收。在广泛征求意见、联合评审的基础上,由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评选结果,把工作成效突出、群众认同度高、经得起检验的“红旗村”评选出来,树立标杆,开创争分夺旗创先进、你追我赶促振兴的生动局面。
奖励激励促活力。注重评选结果运用,将创建结果与村干部补贴待遇、评优树模等直接挂钩。创建为“红旗村”的,县委、县政府命名表彰并颁发“红旗村”牌匾。每创建一面“红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人员报酬每月上调固定补贴标准的20%,每月增加700元。村级奖励3万元,用于其他村组干部的一次性奖励。报酬上调数额和村级奖励可根据争创“红旗”数累计叠加。创建为“红旗村”的村级班子成员,在推选“两代表一委员”、参加事业单位人员、乡镇公务员招录招考中优先推荐,在评优树模时优先考虑,鼓励基层干部争先进、当表率,全面激发农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动态管理促提升。“红旗村”实行动态管理,评选新一批“红旗村”的同时,对已评“红旗村”进行复核。符合标准的,保留“红旗村”称号;不符合标准的,撤销称号,村干部不再享受奖励。同时,镇党委根据“红旗村”创建情况,强化对村级班子和村干部的考核,按照优秀、一般、较差等次分类管理,对优秀村进行表彰奖励,对一般村进行诫勉谈话,对较差村实行惩戒措施,树立比学赶超的竞争意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标杆示范引领作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活力,实现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