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一规定两办法” 赋能乡村振兴

去年以来,韩城市紧紧围绕驻村帮扶各项管理工作要求,聚焦驻村帮扶工作质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按照夯基础、抓规范、兜底子、创示范的工作思路,不断夯实“底子”,做实“里子”。结合市域工作实际制定《韩城市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管理规定(暂行)》《韩城市乡村振兴单位帮扶及驻村干部考核办法(暂行)》《韩城市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暂行)》(以下简称“一规定两办法”),全面加强驻村干部队伍建设,为乡村振兴“蓄势赋能”。

一是定“标”抓“基”,强化规范管理。制定《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管理规定(暂行))》,共有11条管理措施,分别从政策依据、适用主体、遵循制度、考核方式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并赋予了第一书记对驻村工作队员直接监督管理责任;制定《乡村振兴帮扶单位及驻村干部考核办法》,共分为五章十七条,明确了等次评定、考核内容及方式、结果运用等工作措施,全面加强对帮扶单位及派驻的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的考核管理。制定《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共分为六章二十五条,细化明确了村干部考核范围、日常管理、监督管理、绩效考核、结果运用等措施,旨在构建科学规范、奖惩合理、充满活力的村干部管理机制。

二是明“责”细“学”,夯实驻村责任。下发《关于进一步扎实做好“一规定两办法”等相关制度学习和贯彻落实的通知》,逐镇(街道)召开驻村帮扶工作会议,强化“一规定两办法”入脑入心。明确镇(街道)每季度召开一次第一书记会议,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会议,帮扶单位每季度专题研究一次乡村振兴帮扶工作,帮扶单位主要领导每季度、分管领导每月至少到帮扶村指导一次乡村振兴工作,协调解决驻村工作和生活上的难题。在教育培训方面,每年组织驻村干部通过专题会议、学习交流、现场观摩等形式,集中培训一次以上,时间累计不少于3天,为驻村干部“充电蓄力”,不断提升驻村工作质量。

三是严“管”实“督”,倒逼工作成效。明确了帮扶单位考核指标5类18项、第一书记季度考核指标6类16项、驻村工作队员季度考核指标5类12项,由镇(街道)党(工)委进行“背对背”打分,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同时,市委组织部联合相关部门,采取明察暗访、定期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驻村干部和村干部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开展帮扶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等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基层干部全身心投入、全方位履职。去年以来,共计对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在岗驻村、履职尽责等情况进行了5轮次实地和远程督查检查,共下发通报4期,对在检查中出现问题的30名驻村干部、10家派出部门进行全市通报提醒和约谈。

四是厚“爱”促“干”,激发干事活力。明确财政统筹保障专项资金,为每个驻村工作队和每名第一书记落实每年各1万元的工作经费,用于村级党组织建设和乡村振兴帮扶需要。各派出单位为驻村干部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每人每日不低于60元生活补助,保障帮扶队成员能够全身心地开展工作。同时,对成绩出众、群众认可的驻村干部、村干部优先提拔、评优推荐,积极营造实干为先、奋斗为荣的乡村振兴工作良好氛围。